近日,山西煤監局組織對朔州轄區煤礦安全生產情況開展了集中監察執法。從1月4日開始,山西煤監局派出省局機關和4個監察分局(站)的42名骨干監察員,組成8個監察執法組,會同朔州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相關人員,分別對朔州市城區、懷仁、右玉、平魯、山陰5個產煤縣(區、市)的16處煤礦開展了煤礦安全集中監察執法。42名監察執法人員經過一周細查嚴查,共查處各類隱患229條,其中重大隱患4條,責令停產整頓4礦次,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個,責令停用設備122臺(套)、責令停止作業頭面9個。在1月11日召開的煤礦安全集中監察執法通報會上,山西煤監局局長王端武指出了朔州市一些縣(市、區)的煤礦1.相關負責人存在法治意識淡薄,隱蔽工作面和數據造假;等八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以及在思想認識、責任落實、法治觀念、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為此,王端武要求,朔州市各級各部門和辦礦主體企業、生產建設煤礦必須把礦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聚焦“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重大違法行為和長期以來反復治理反復出現的老大難問題,緊密結合當前開展的煤礦安全大排查活動和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確保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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