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集團煤炭經營公司港口現貨價降至1000元以下11月1日,國家能源集團煤炭經營公司在秦皇島港完成兩船現貨煤炭交易,價格均為1000元以下,為后期開展穩價保供工作起到良好示范效應。為響應煤炭經營企業開展今冬明春環渤海港口動力煤保供穩價承諾,國家能源集團煤炭經營公司切實履行央企責任,一方面認真開展能源保供,另一方面積極引導港口煤炭價格理性回歸。經過前期溝通協調,廣東省電力工業燃料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兩家發電企業的兩條運煤船:粵電7/2114航次、東疆利/2116航次,抵達秦皇島錨地,計劃在秦皇島港靠泊裝船。兩家用戶所采購的國家能源集團煤炭經營公司5000大卡現貨煤炭,離岸平倉價格為900元/噸,而本期煤炭經營公司5500大卡現貨煤炭離岸平倉價為990元/噸。中煤集團5500大卡動力煤一律不得超過1000元/噸為全力履行央企穩價保供責任,保障社會經濟平穩運行,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中煤集團主動下調所屬晉陜蒙煤礦坑口動力煤銷售價格,5500大卡動力煤一律不得超過1000元/噸,積極為黨分憂、為國盡責,以實際行動詮釋央企初心使命,踐行“兩個維護”,充分發揮中央企業主力軍、頂梁柱作用。去冬今春以來,陜煤集團始終將煤炭增產、保供、穩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主動作為、盡責擔當,全力以赴做好煤炭保供穩價各項工作,維護國家煤炭市場穩定、價格平穩和整體用能安全。針對今年煤炭價格高位運行,陜煤集團始終秉持“短期利益服從長遠利益、經濟利益服從誠信紅利”的理念,重點做好重慶、“兩湖一江”等重點地區、重點用戶的資源保供。特別是在重慶保供上始終執行“煤炭售價不高于市場價、不高于長協價”的“兩個不高于”的價格政策,被重慶市政府和電力企業高度認可。陜煤集團對陜北礦區僅有的少量地銷煤按照用戶分級管理辦法,實行鎖量鎖價銷售,要求5800大卡優質煤地銷價格控制在1000元/噸以下,保障區域煤炭價格平穩。據有關數據顯示,今年前9個月陜煤集團累計銷售煤炭1.6億噸,為全國16個省份提供了支持,中長期合同兌現率達96.5%,長協合同價格較現貨市場價格平均低300元/噸左右,為國內煤炭穩價保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了“陜煤力量”。(本文內容來源中國煤炭市場網、山西焦煤集團網站、陜煤集團網站)(以上資源來源于煤文化,版權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將立即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