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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
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
維護國家安全
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也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讓我們發揮好自己的力量
一起保衛國家的安全
2023年4月15日,是第8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夯實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的社會基礎”。
你是否認為,國家安全離你的生活很遠,然而,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今天,國家安全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共同為維護國家安全做出貢獻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是什么?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2015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開啟了國家安全法治建設的嶄新篇章。 該法律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法規。
國家安全的核心要義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具體而言,國家安全包括十一個方面,即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
國家安全法中公民和組織 應履行哪些義務?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向國家安全機關、GA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安全小貼士 《國家安全法》指出,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的人員防范、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企業事業組織根據國家安全工作的要求,應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相關安全措施。 國家安全警示案例 微信失泄密典型案件 近年來,微信等網絡社交媒體泄密案件呈高發態勢,嚴重危害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安全。由于微信復制、轉發信息便捷,一旦泄密,信息傳播速度快、擴散范圍廣,極易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危害。涉密人員劉某參加單位集中學習期間,向同事鄒某透露正在閱讀一涉密文件,鄒某向劉某詢問文件內容。 劉某雖意識到文件涉密,但心存僥幸,用手機拍攝文件內容,通過微信發給了鄒某。鄒某隨即轉發給好友和微信群,迅速導致該文件大范圍傳播擴散,造成嚴重泄密。案發后,劉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調離涉密崗位;鄒某受到撤職處分。 安全小貼士 微信等社交媒體泄密違規行為主要表現: ①通過微信、微信群等網絡社交媒體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②通過微信圖文識別小程序等掃描處理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內容。微信泄密違規行為,本質是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違反了《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條和《工作秘密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防范措施 ①使用微信時,應當關閉位置顯示、“搖一搖”等功能,不隨意在朋友圈發布與崗位、工作相關信息,不用微信談論工作,嚴禁傳遞涉密敏感信息。 ②微信群組管理。堅持“非必要不建立”原則,嚴控工作群數量,落實審批建群、規范群名、建檔備查等工作。堅持“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明確群內保密要求、驗證成員身份、提醒監督群內信息發布情況。堅持全程管控原則,定期檢查微信工作群管理情況,及時解散僵尸群、臨時群、專項工作群。 結語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全體人民應增強國家安全意識,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共同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主權、尊嚴和發展利益。讓我們攜手同行,為保障國家安全貢獻一份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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