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朝陽街75號
電話:0351-4378829
傳真:0351-4378829
郵箱:dibaonengyuan@163.com
官網:http://sdbeier.com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轉發自然資源部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有關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簡訊 主要修改內容 (一)將我省現行7個礦政管理政策文件中有關適用條款合并匯集,如省級管理礦種礦業權出讓、采礦權抵押備案、礦業權遺失補辦、過期礦業權清理、礦業權過期原因審查、勘查開采作業條件、協助司法執行、礦業權避讓縮減面積等辦理事項集中重新發文,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和服務礦業權申請人。 (二)突出我省煤礦、非煤礦山的產業政策管控要求,在探礦權轉采礦權、探礦權延長保留期限、煤炭整治等方面,繼續沿用我省現行產業政策,方便地方人民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對礦產資源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三)在自然資規〔2023〕4號文的框架內,結合云南省實際,修訂完善探礦權首次保留,探礦權轉采礦權的礦區范圍,探礦權分立與延續,礦業權人網上申報,地熱、礦泉水、砂石土類采礦權的最低勘查程度等事項,有助于我省礦產資源高質量開發利用。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增強能源資源保障能力,促進礦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現將《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以下簡稱“自然資規〔2023〕4號”)轉發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 設立礦業權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生態環境保護及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等相關規定。其中,設立采礦權的還應符合綠色礦山建設要求。 二 省級管理礦種探礦權年度出讓計劃擬出讓勘查區塊范圍不小于1個基本單位區塊。除自然資規〔2023〕4號第(十一)項第1目至第4目規定情形外,擬出讓或新設探礦權采礦權范圍不得與已設探礦權采礦權(含已公告廢止或已列入政府關閉礦山但未完成礦業權注銷的)垂直投影范圍重疊。 三 首次申請探礦權保留,應當提交探礦權范圍內已探明可供開采礦體的說明及評審意見。探礦權已批準保留登記且法定保留期屆滿,因產業政策、非申請人自身原因等暫不能辦理探礦權轉采礦權登記的,探礦權人需繼續延長保留期的,經州(市)、縣(市、區)兩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因產業政策管理需要的由州(市)、縣(市、區)兩級人民政府出具明確意見),可繼續申請辦理探礦權保留登記。 四 在自然資規〔2023〕4號文實施前已辦理保留的探礦權,因政策變化導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礦業權人自身原因不能轉采礦權,需繼續開展勘查工作的,可申請探礦權延續。 五 因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公益性重點工程建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礦業權重疊等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請人自身原因,已設探礦權的部分勘查范圍無法繼續勘查或者轉為采礦權的勘查區域,可在下一次延續時申請將縮減部分抵扣需按規定扣減的面積,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抵扣。造成探礦權勘查區塊分立的,可以申請探礦權分立,探礦權分立后,不得單獨變更主體。 六 探礦權轉采礦權,應當依據經評審備案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申請。資源儲量規模為大型的非煤礦山、大中型煤礦應當達到勘探程度,其他礦山(含地熱、礦泉水、砂石土類礦產)設置采礦權的應當達到詳查(含)以上程度。 七 申請人應在勘查許可證范圍內,根據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中經評審備案的主礦種、共伴生礦種確定申請礦區范圍和開采礦種,編制開發利用方案,依據登記機關組織形成的礦區范圍合理性論證、開發利用方案評審意見確認礦區范圍及開采礦種,統一編報申報要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采礦權新立登記。 八 采礦權人申請延續登記時應提交與申請范圍一致的經評審備案的儲量報告和經評審的開發利用方案,開發利用方案無剩余設計服務年限的,以當年或上一年度礦山儲量年報(含礦山資源儲量年度變化表)確定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其中屬于采礦期間累計查明礦產資源量發生重大變化即變化量超過30%或達到中型規模以上的除外)。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準入要求的,登記管理機關依據申請資料確定證載生產規模。礦山生產規模以主管部門核定的生產能力為準。 九 以協議出讓方式(含以協議出讓方式新立、擴大勘查開采范圍、變更或增列勘查開采礦種等)取得的探礦權采礦權申請變更主體,應當持有探礦權采礦權滿5年。母公司與全資子公司之間、符合勘查開采主體資質條件申請人之間、人民法院拍賣或裁定給他人、經礦業權出讓管理機關同級人民政府批準資源整合的轉讓變更可不受5年限制。 十 因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公益性重點工程建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礦業權重疊等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請人自身原因申請縮小勘查開采范圍的,礦業權人應按縮小變更后的勘查開采范圍(由州、市在聯勘聯審和礦山生態環境綜合評估意見中審查確認)統一編報申報要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應對退出重疊范圍后的采礦權加強監管,確保依法勘查開采,退出到位。 其中,采礦許可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采礦權縮小礦區范圍變更及延續登記合并辦理,采礦權人申請由州(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出具書面意見,并明確剔除的重疊區內已退出采礦活動且擬縮小變更后礦區范圍不涉及開拓工程、法定義務履行等事項后,可以依據縮小后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評審意見,原礦區范圍經評審備案的資源儲量報告等資料,申請辦理采礦權縮減礦區范圍變更和延續手續。給予2年有效期的采礦許可證,并在采礦許可證上注明“應在有效期內按證載范圍編制評審(備案)資源儲量報告、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等相關資料后申請采礦權登記”。 十一 人民法院將探礦權采礦權拍賣或裁定給他人,受讓人應當依法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轉讓變更登記。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已過有效期,人民法院決定繼續執行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原礦業權人申請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經告知后仍不申請延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申請延續;拒不申請延續的,可由人民法院將相關情況函告登記管理機關,明確受讓人可到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將探礦權采礦權延續及轉讓變更登記一并辦理。 十二 登記機關應按權限清理過期礦業權,未按規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價款)及使用費的,未履行地質資料匯交、生態修復等法定義務的,在礦業權廢止清理數據后原礦業權人仍應繼續履行相關法定義務。 十三 在勘查開采前,礦業權人應具備環保、林業、用地、水利、安全等相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勘查開采作業。 十四 探礦權延續、保留及采礦權延續申請批準時,原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始于原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次日,并在許可證上注明“本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在xx年x月x日(批準之日)至xx年x月x日(原證有效期截止日)繼續有效”;原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已屆滿的,應以批準之日為有效期起始日。 十五 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遺失需補辦的,申請人向原證登記機關申請,補辦的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登記內容應當與原證一致,并注明“原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遺失,補發時間為xx年x月x日”。申請遺失補辦時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已過期的,申請人向延續登記機關申請,補辦與延續登記一并辦理。 十六 采礦權抵押屬市場行為,由抵押雙方自行協商并承擔抵押風險。采礦權抵押在國有銀行、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金融信托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可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抵押備案、登記管理機關在門戶網站將抵押備案信息進行公告。 十七 向省自然資源廳申請登記的,申請人可通過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服務窗口或云南政務服務網(https://zwfw.yn.gov.cn)提交資料。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州(市)、縣兩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參照執行。 《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勘查審批登記管理文件的通知》(云國土資〔2018〕59號)、《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轉發國土資源部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文件的通知》(云國土資〔2018〕60號)、《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煤炭轉型升級辦理采礦權登記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國土資〔2015〕32號)、《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礦業權涉及各類保護區辦理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國土資礦〔2016〕72號)、《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支持礦山企業轉型升級工作涉及采礦權延續變更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國土資〔2016〕20號)、《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非煤礦山轉型升級中涉及辦理采礦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國土資〔2016〕188號)《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修改<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礦業權涉及各類保護區辦理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國土資廳〔2018〕-49號)同時廢止。 本通知實施前省自然資源廳已印發的其他文件中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以上資源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及原網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處理)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朝陽街75號 電話:0351-4378829 傳真:0351-4378829
郵箱:dibaonengyuan@163.com 郵編:030045 備案號:晉ICP備19013170號 晉公網安備 140106020608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