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原總法律顧問李永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原總法律顧問李永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烏海市烏達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李永先,男,漢族,中共黨員,1953年12月出生,山東省高密市人,大學本科,二級律師、高級經濟師,1972年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2年10月至1977年12月,哲盟外貿公司會計;1977年12月至1978年7月,霍林河礦區組織干部處干事;1978年7月至1980年10月,霍林河礦區農牧四分場場長;1980年10月至1981年7月,霍林河礦區建筑工程處團委副書記;1981年7月至1983年2月,霍林河礦區綜合服務總公司經營科科長;1983年2月至1987年6月,霍林河礦區物資供應處辦公室主任;1987年6月至1989年6月,霍林河礦區綜合企業總公司副總經理;1989年6月至1994年1月,霍林河礦區法律顧問處副處長、處長;1994年1月至1999年9月,霍林河礦務局首席法律顧問;1999年9月至2013年12月,霍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法律顧問(其間:2004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公司監事會主席);
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公司是通遼市地方國有獨資公司,它的前身是霍林河礦務局,是全國94家國有重點局礦之一。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公司是通遼市地方國有獨資公司。它的前身是霍林河礦務局,是全國94家國有重點局礦之一,是全國五大露天礦之一。1998年底作為國企改革的試點下放通遼市管理,1999年進行公司制改造,組建霍林河煤業集團公司。2004年9月與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進行資產重組,設立了霍煤集團公司最大的參股子公司--中電霍煤集團公司。霍煤集團公司是自治區重點培育發展的20家大企業集團之一,是國家確定的13個大型能源基地之一。公司注冊資本為19億元,霍煤集團公司共有成員單位19個,其中控股子公司9家,參股子公司10家。集團擁有煤電鋁、碳素、煤化工等相關產業集群。2007年霍煤集團將成為內蒙古東部地區銷售收入突破100億元的第一家大型企業,被自治區評為內蒙古工業二十強企業。2008年,霍煤集團公司提出"高舉霍煤旗幟,再創百億霍煤"新戰略目標。即:從2008年到2010年的"十一五"后三年時間里,公司控股企業銷售收入達到100億元,實現利稅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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