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 2020年10月28日,持有公司控股股東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煤集團”)100%股權的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國運”)與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焦煤集團”)簽署了《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與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 2020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山煤國際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股東涉及重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17號)。 ● 本次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協議的簽署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本次控股股東重組前,山西國運持有山煤集團100%股權,通過山煤集團間接持有山煤國際1,198,006,182股股份,占山煤國際總股本的60.43%。山西省國資委為山煤國際的實際控制人。焦煤集團未持有山煤國際的股份。具體股權關系結構圖如下:
山西國運將所持有的山煤集團100%股權無償劃轉至焦煤集團,山煤集團成為焦煤集團全資子公司。焦煤集團通過山煤集團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山煤國際60.43%股份。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完成后,山煤集團仍為山煤國際的控股股東,山西省國資委仍為山煤國際的實際控制人。具體股權關系結構圖如下: 焦煤集團對山煤集團進行吸收合并,焦煤集團作為存續公司,承接山煤集團的全部資產、負責、權益、業務和人員等。焦煤集團吸收合并山煤集團完成后,焦煤集團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山煤國際60.43%股份,成為山煤國際的控股股東,山西省國資委仍為山煤國際的實際控制人。山煤國際的股權控制關系如下: 2020年10月28日,持有公司控股股東山煤集團100%股權的山西國運與焦煤集團簽署了《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與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目前,本次控股股東重組已完成第一步國有股權無償劃轉的協議簽署工作。 本次國有股權無償劃轉協議的簽署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本次控股股東重組正按工作計劃積極推進。公司將密切關注該事項的進展,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積極督促相關方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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